Requiem For a Dream

Wednesday, December 14, 2005

我愛你的100個理由

今天又再一個人逛書局,花了六十元買了一本「我愛你的100 個理由」。我也不明白為什麼我會花錢在這些沒什麼實際用途的書本上,事實上在對面正好有本什麼說話技巧攻心計也許能對我日後的處事能力十分有幫助,但我卻 比較對「我愛你的100個理由」有興趣,也許是它那漂亮的封面吸引了我,而我亦十分喜歡它在序裡對愛上一個人的解釋。離開書局便極速把它一口氣讀完,發 現… I love this book。雖然我很喜歡這本書,但在旁的「戀愛必勝守則」我卻一定不會買,什至連看的時間也會慳掉,因為我深信戀愛是沒有所謂守則的,更不應把戀愛變得那 麼策略性,否則我們只是在玩遊戲,也許會玩得很成功,但卻不能真正的感受戀愛。

這本書的自序寫得很好,亦是令我購買這本書的其中一個原因。


「愛上一個人,何須理由?

「我愛你只因為你是你。」愛是這麼的蠻橫霸道、莫名其妙。沒有理由,也不要你管。

然而反過來想,愛一個人的理由,豈止千百個?

當你愛上一個人的時候,你會愛他的外表,也愛他的內在,愛他的優點,也同時愛他的缺點,愛他的現在,也愛他的過去和未來……,當你愛上一個人的時候,愛無所不在,隨意俯拾,皆是理由。

愛人的感覺如此美好,我們怎麼能用一句「沒有理由」就匆匆帶過?

被愛的滋味如此奇妙,我們怎麼能夠得過且過,放任愛情不明究理地在我們身上來來去去?」


愛 一個人並不是沒有理由,只是有太多太多理由。事實上當真正愛上一個人的時候,他的所有都是理由以至根本說不出任何一個理由。這本書令我一邊讀一邊會心微 笑,有很多理由都好像似曾相識。經過那麼多風雨,經過不斷等待,不斷受傷害,有很多感覺經已變淡什至完全失去,但慶幸有些感覺還全在,而我亦清楚自己所感 受過的究竟是什麼。

由今天起我將會不定期把讓我似曾相識,感受到或曾感受過的理由從「我愛你的100個理由」節錄到這個 blog,讓它見證我的青春及成長。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 Home